第二十五章 四大门派被抓-《美漫里的小邪神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杀掉杨逍他们,消除明教与六大门派的仇恨,而且还将明教的权利空置出来,让明教变得更加的容易掌控,不担心会被杨逍这样的存在架空权利。所以,实际上在叶开一开始动手的时候,就已经想到了很多很多。

    所以眼前这个局面,也算是都在叶开的意料之中了。

    “白眉鹰王!”

    “在!”白眉鹰王殷天正面无表情的看着叶开。

    看着殷天正这个样子,叶开知道,白眉鹰王对自己实际上也并没有什么好感,之所以还听话,也都是为了明教,为了明教的那些兄弟。

    看着白眉鹰王这个样子,叶开突然有一种自己好像做了大反派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我之所以要收服明教,实际上,是为了推翻元蒙的统治。更重要的,却也是想要约束一下明教旗下的那些义军。那些义军的所作所为,你,知道多少?”

    “义军?”白眉鹰王微微皱眉:“他们在明教各个分坛旗下,接受分坛的控制。如果想要知道他们的消息,只要将消息传递到分坛,他们自动会将消息传达。”

    听着白眉鹰王这么说,叶开忍不住摇头。

    明教虽然说的好像很厉害,名下有很多支义军,但是实际上,那些义军和明教之间的联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的紧密。那些义军,或许一部分是明教旗下的弟子组成,但是更多,却好像是攀附在明教的旗下,借助明教的旗号行事而已。也难怪那么多的义军行动方式好像土匪流氓,根本就没有人管理了。这明教的执行能力,已经很差劲了。

    “白眉鹰王,接下来我希望你……”叶开直接对白眉鹰王下达命令,同时将他已经计划好的,一条条的列出来。明教如何支配下面的义军,对于义军如何的管理,如何的约束,对于那些不合格的,好像土匪一样的义军应该怎么处理等等。

    叶开说的有条不紊,一条一条的都非常的清晰清楚。白眉鹰王原本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一个人偶,也就仅仅只是为了明教下面的兄弟,不得不屈服于叶开,好像一具行尸走肉一样的活着。

    但是白眉鹰王听到叶开说的这一条一条的命令,这一条一条的指令,眼睛却慢慢的开始变得明亮起来。

    叶开说的太详细了,而且,白眉鹰王也完全能够听得懂,正是因为听得懂,所以才知道叶开吩咐的这些指令是何等的高明。渐渐地,白眉鹰王对叶开的看法也多了一些的变化。

    叶开虽然没有管理过军队,更是没有做过什么起义军。但是叶开本身的智商非常的高,再结合远超这个时代的见识。处理起一些事情,却是非常的得心应手,

    实际上,因为消息,因为对这个时代的适应性方面,叶开的计划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,唔,在叶开自己看来是缺陷。但是实际上叶开弄出来的这些,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,已经算是非常非常的高明的东西了。

    “叶开,没想到,你竟然还有这种本事!”灭绝师太惊叹的看着叶开。她立志驱逐鞑虏,只是本身她是女人,还是江湖中人,所以对于军事政治之类的东西并不了解,只是虽然不了解,但是她却也曾经尝试着去理解,只是完全弄不懂那些东西。现在听着叶开说的这些,她虽然懂得不多,却也觉得这些很厉害。

    “只是一些基本的东西而已。不过如果明教的那些义军,按照我说的去做的话,局势会变好很多。不过,为了让事情更加的方便,我倒是需要设计一款武器。”

    “武器?”

    “唔,一种武器,枪。不过限于当前的技术,想要弄出一条高效率的产线并没有那么简单,不过幸好,这明教之中有着不少高明的铁匠工匠,有他们帮忙,应该不会有什么困难。”叶开笑着说。

    “不明白,不懂你说的这些,不过,我觉得驱除鞑虏这件事,说不定真的要依靠你来完成了。叶开,加油。如果有什么需要,只要是用的上我的地方,你只管说。”灭绝师太几乎是拍着胸脯保证着。

    “当然,如果用得到,我不会客气的。”叶开随意的笑着,实际上他并不觉得有需要到灭绝师太的时候。毕竟行军打仗,靠的是军队,而不是个人武力。

    只要军队训练出来,然后枪械制造出来,一支那些枪械的百战军队,足以推平世界,让世界进入到真正的和平之中。

    “对了叶开,那个杨逍的女儿……”灭绝师太突然开口,只是说了半句之后又停了下来,欲言又止的样子。

    看着灭绝师太这个样子,叶开也明白灭绝师太此时心情比较复杂:“好了师太,事情已经解决了,这边的安排我也都已经布置下去了,过两天我们就下山吧。”

    “下山?我倒是没问题,只是,你这样离开好吗?毕竟你才刚刚开始掌控明教,如果你现在离开,没有了你的坐镇,会不会出现乱子?”灭绝师太皱着眉,有点担心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,没事的。事情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,而且,我也做了不少的安排,不会出现什么大事的。”叶开摆摆手说。

    “这样就好,只是如果不行的话,那就暂时留在这,而我们在光明顶这里呆上几天,下面准备埋伏我们的人也会觉得不耐烦,说不定就离开了。”

    “师太你想太多了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第(2/3)页